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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011号)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660 发布日期 2018-05-22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011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8]第0011号
  兹因产权人李少武,不慎将坐落于兴国镇桃花泉龙泉花园13栋202室,房产证、土地证遗失(证号:兴国字第2010369号、100226号),已于2018年5月4日在今日阳新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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