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02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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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gtj/2018-01267 | 发布日期 | 2018-06-19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国土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8]第0020号
根据阳新县人民法院(2017)鄂0222执恢92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及(2017)鄂0222执恢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拟办理位于阳新县兴国镇现代城B10号楼2单元502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鉴于申请人无法提供原产权人马先杏、孙钦长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我局特已发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请马先杏、孙钦长江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21228号、土地证:100589号证书送交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窗口,公告期满未提交时,我局将依据上述法律文书直接为申请人黄运胜办理过户登记,同时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证号:20121228、100589)作废。
特此公告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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