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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025号)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1498 发布日期 2018-07-05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所属机构 县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025号)


阳登[2018]第0025号

兹因产权人马作春,不慎将土地证遗失(土地证号:阳白国用(95)字第50号),已于2018年6月12日在今日阳新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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