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确权登记公告(【2018】004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gtj/2018-01188 | 发布日期 | 2018-08-17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所属机构 | 县国土局 |
现有申请人邹定春申请办理阳新县兴国大道莲花新村(李家湾铜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登记,经初审,我局拟对邹定春及全体业主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利予以确权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以及黄政办函[2017]41号、阳政办函[2017]59号文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现办公地点在老检察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后进行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