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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53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gtj/2018-01309 发布日期 2018-08-28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所属机构 县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53号)

兹有吴康、邢瑜购买阳新县欧华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李家湾集贸市场商住楼,现因无法联系到该楼盘开发企业,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县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阳政办函【2017】59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我局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714-7351211

特此公告!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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