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撤销注销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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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所属机构 | 县国土局 |
根据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鄂0222行初32号和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鄂0222执1040号,撤销被告阳新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04年6月4日对登记所有权人为原告杨正国的阳房私字第2549号房地产的产权注销登记。
电话:0714-7351211
特此公告!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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