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8]第007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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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gtj/2018-00012 | 发布日期 | 2018-11-22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国土局 |
阳登(2018)第0074号
兹因产权人柯桂香,不慎将坐落于兴国镇竹林塘锦湖豪苑莲花苑10号楼3层2-302号房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501479号。已于2018年11月20日在今日阳新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1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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