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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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gtj/2019-00037 | 发布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国土局 |
阳登(2019)第0011号
兹因产权人孟娴、张卫兵,不慎将坐落于兴国镇莲花池古商城2A栋209、210号房,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兴国商字第2005417号、土地证号:阳国用(2005)第100397号),已于2019年2月20日在湖北日报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2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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