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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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gtj/2019-00043 | 发布日期 | 2019-03-04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国土局 |
阳登(2019)第0016号
现有产权人苏振强、黄瑜,购买严芬坐落于兴国镇双牛湖滨花园32号楼1单元601号房,因以前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但土地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因无法联系到义务人严芬,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阳政办函[2017]59号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办理转移0登记,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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