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2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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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gtj/2019-00054 | 发布日期 | 2019-03-28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国土局 |
阳登(2019)第0021号
兹因产权人陈新加,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县老火车站自建房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房产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03215号,土地证号:阳国用(94)字第260600208号),已于2019年2月11日在长江商报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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