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5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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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19-00058 | 发布日期 | 2019-07-11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9)第0053号
兹因产权人肖晓芬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县兴国竹林塘锦湖豪苑牡丹苑3号楼4-202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 (房产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0804号,土地证证号:阳国用(2012)第100091号),已于2019年7月9日在《长江商报》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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