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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67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19-00076 发布日期 2019-09-04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67号】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9)第0067号

根据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2019)鄂0202执恢234号执行裁定书及(2019)鄂0202执恢2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拟办理位于阳新县兴国镇莲花池莲花新村5-608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鉴于申请人无法提供原产权人李京宁、邹维维的房屋所有权证。我局特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内15个工作日内,请李京宁、邹维维将房产证号为2007562号房屋所有权证送交城东新区三馆一中心(莲花湖一号隔壁)阳新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未提交时,我局将依据上述法律文书直接为申请人刘斌办理转移手续。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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