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19)第0081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19-00101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19)第0081号
兹有权利人程佳良、李静夷名下位于阳新县兴国镇金三角C6栋101号房。现夫妻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书该房屋属于程良佳单独所有,由于女方不予配合办证流程。现根据省厅学习文件的处理意见【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满一年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中明确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可由取得权利方的当事人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给付条件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经公告无异议后予以登记。】特申请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我中心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