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21)第0016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1-00183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21)第0016号
兹有权利人余金水购买柯于学名下的位于兴国大道莲花新村7幢(湖北阳新县李家湾铜矿)1单元6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阳房私字第1787号)一处房产,于2007年4月24日签订买卖协议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现因在交易过程中无法联系到义务人柯于学,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根据阳政办函【2017】5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县房屋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申请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我中心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