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21)第0045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1-00504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兹因权利人陈洪志不慎将坐落于兴国镇陵园大道6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20.01㎡,证号:阳国用(2009)第101080号)遗失,已于2021年3月11日在《东楚晚报》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