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阳登(2023)第0058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3-00139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肖唐友因保管不善,将兴国儒学路2栋45号1幢1单元1号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484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唐友
2023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