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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声明号2023第0127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3-00343 发布日期 2023-09-18 发布机构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声明号2023第0127号)

吴风炉因保管不善,将兴国竹林塘现代城B5B5幢2单元602号房《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阳国用(2013)第10116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0622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风炉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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