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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3第0132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3-00353 发布日期 2023-09-25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3第0132号)

冯志超、王晶因保管不善,将阳新县兴国镇迎宾大道(白杨转盘)1幢1单元401号房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091002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2009)第10041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冯志超、王晶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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