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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声明号2023第0135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3-00356 发布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声明号2023第0135号)

湖北金锦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大道西侧、碧桂园北侧《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2)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35477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湖北金锦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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