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3第016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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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87577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璩艳萍因保管不善,将兴国镇桃花泉校场路503号房不动产权证号(证号:鄂(2022)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26042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璩诗启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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