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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4第0045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4-00254 发布日期 2024-04-12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4第0045号)

兹因权利人柯江林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13号县勘察建筑设计院内第3栋3幢201号房的房产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商字第200547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柯江林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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