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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4第0053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4-00263 发布日期 2024-04-29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4第0053号)

兹因权利人刘坤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兴国镇山川台皮匠山陵园大道(尹合强 宋阳武)1幢202号房的房产证(证号:鄂(2019)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4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坤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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