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4第0055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4-00264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兹因权利人罗祖录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县综合农场场部的土地证(证号:鄂(2021)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1959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祖录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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