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4第0083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4-00323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机构 |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兹因权利人冯斌不慎将阳新县兴国五马坊正街75#农机公司院内1幢(湖北省阳新县农机机械公司)1单元427号房的房产证(房产证证号:200813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斌
2024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