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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5第00008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5-00019 发布日期 2025-01-09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5第00008号)

兹因权利人吴春华不慎将阳新县兴国车站路9#1幢(城镇集体工业联社)1单元201号房,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阳房私字第24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春华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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