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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阳登[2025]第0001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5-00020 发布日期 2025-01-09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阳登[2025]第0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因阳新县兴国车站路六套标准价房已被权利人朱喜国于 2002 年 1 月 4 日征收且拆除改建,现对该六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注销,具体房屋名单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证号

坐落

1

宋学胜

阳房私字第253号

阳新县兴国车站路9#1幢(城镇集体工业联社)1单元301号房

2

刘会兴

阳房私字第284号

兴国车站路44#1幢(集体工业联社)1单元101号房

3

王亚明

阳房私字第242号

兴国镇车站路44#44幢(城镇集体工业联社)2单元202号房

4

吴春华

阳房私字第243号

阳新县兴国车站路9#1幢(城镇集体工业联社)1单元201号房

5

桂家发

阳房私字第247号

阳新县兴国车站路9#1幢(城镇集体工业联社)1单元101号房

6

林阳光

阳房私字第298号

阳新县兴国车站路9#1幢(城镇集体工业联社)1单元101号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起止日期]),向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声明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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