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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5第00095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5-00276 发布日期 2025-05-15 发布机构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声明号2025第00095号)

兹因权利人徐晓阳、王云红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莲花池古商城2A栋2A幢283号、28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3527号、阳国用(2013)第10051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晓阳、王云红

2025年5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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