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阳政征预字[2024]12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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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4-69846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浮屠镇三保村村民委员会及全体村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阳新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单位土地,现将G106国道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浮屠镇三保村,面积5.6953公顷(85.4295亩)(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拟征收土地用于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土地现状调查的范围为:被征收土地勘测定界范围内的土地。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浮屠镇三保村村委会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应补偿的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造册签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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