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土地征收预公告(阳政预字[2026]0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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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6-00845 | 发布日期 | 2026-06-17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使用湖北省国营综合农场国有土地,现对启动使用国有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国有土地范围
拟使用湖北省国营综合农场国有土地,面积0.2634公顷(3.9510亩),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附图)。
二、使用土地理由
拟使用国有土地用于阳新县2026年度第2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已纳入阳新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确需使用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阳新县政府使用国有土地工作安排,2026年6月17日起,由湖北省国营综合农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场农工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湖北省国营综合农场,并已在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yx.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图:阳新县公202605122勘测定界图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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