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土地征收预公告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53811 | 发布日期 | 2026-09-15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土地征收预公告
阳政预字[2026]0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经济开发区塘堍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经济开发区塘堍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0.2534公顷(3.801亩),四至清楚(详见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地块一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阳新县2026年度第2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已纳入阳新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 因区域经济发展 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阳新县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由经济开发区官桥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塘堍村,并已在阳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yx.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图: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地块一图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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