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农用地转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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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xrmzf/2025-00274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富池镇林岩村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阳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阳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阳新县2024年度第41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涉及你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转用情况告知如下:
一、土地农转用位置、面积、范围
拟转用土地位于富池镇林岩村,面积3.0946公顷(46.4190亩)(详见勘测定界图),其中:旱地6.0630亩、其他草地19.6485亩、农村道路3.0840亩、裸土地0.6375亩、农村宅基地34.6410亩。
二、土地农转用用途
拟用于阳新县富池镇林岩村物流仓储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农用地转用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涉及转用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转用事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执相关证明到村委会进行登记。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4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的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地上附着物和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2.涉及被转用的农民安置、耕地调整等事宜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
3.被转用村及农户对本公告如有疑问,可向阳新县政府或富池镇政府咨询。
特此告知。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5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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