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国土告字[2016]18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2109 | 发布日期 | 2016-10-13 | 发布机构 | 县国土局网站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
经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阳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G(2016)38号 | 宗地总面积: | 608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韦源口镇春湖村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5116IA0401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36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
| 宗地编号: | G(2016)40号 | 宗地总面积: | 411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韦源口镇春湖村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9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5116BA0655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24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
| 宗地编号: | G(2016)41号 | 宗地总面积: | 137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颡口镇营盘村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5316BA0133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8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
| 宗地编号: | G(2016)42号 | 宗地总面积: | 439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韦源口镇韦山村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批发零售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28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
| 宗地编号: | G(2016)43号 | 宗地总面积: | 218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韦源口镇韦山村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批发零售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4616BD0114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3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
| 宗地编号: | G(2016)44号 | 宗地总面积: | 329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颡看镇三洲村、营盘村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4616BB0120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14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参加本次竞买商住用地的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其它组织、企业法人不得参加。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申请人可于2016 年10月13日至2016年11月11日,到阳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向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4、在此前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约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参加。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G(2016)38号宗地必须提供1840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G(2016)40号宗地必须提供1238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G(2016)41号宗地必须提供425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G(2016)42号宗地必须提供1428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G(2016)43号宗地必须提供695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G(2016)44号宗地必须提供725万元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13日 至 2016年11月11日 到 阳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13日 至 2016年11月11日 到 阳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阳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6)38号 号地块: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G(2016)40号 号地块: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G(2016)41号 号地块: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G(2016)42号 号地块: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G(2016)43号 号地块: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G(2016)44号 号地块:2016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商住宗地的中小户型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2、①、G(2016)38号为政府储备用地,根据阳新县国土资源局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国土分局意见,土地收购成本计入招拍挂成交价(含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报批等费用);宗地成交后,土地竞得者严格按照阳规条2015009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并按住宅总建筑面积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②、G(2016)40号为政府储备用地,根据阳新县国土资源局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国土分局意见,土地收购成本计入招拍挂成交价(含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报批等费用);宗地成交后,土地竞得者严格按照黄规控【2014】第×004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③、G(2016)41号为政府储备用地,依据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土地收购成本计入招拍挂成交价(含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报批等费用);宗地成交后,土地竞得者严格按照阳新县规划局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规划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书新港[2016]第3号的相关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④、G(2016)42号、43号为政府储备用地,依据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土地收购成本计入招拍挂成交价(含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报批等费用);宗地成交后,土地竞得者严格按照阳新县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书(阳规条2015029号)的相关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⑤、G(2016)44为政府储备用地,依据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土地收购成本计入招拍挂成交价(含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报批等费用);依据2015年5月18日,县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8)及2016年9月12日县国资局《关于处置三洲还建楼的函》,对该宗地所涉及没收的地面建筑物楼房12栋,房屋372套,建筑总面积4.8万平方米由土地竞得者无偿安置拆迁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东坡路61号
联 系 人:费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0714-7313212
开户单位:阳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阳新县工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80 3000 4090 3500 182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