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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县 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1-34136 发布日期 2021-04-09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县 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阳新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阳自然资规文〔202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 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总量为534.36公顷(合8015.4亩)。

二、在202 1 年度拟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0.15公顷(合452.3亩),住房用地82.79公顷(合1241.9 亩);工矿仓储用地260.3公顷(合3904.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77公顷(合731.55亩);交通运输用地111.5公顷(合1672.5亩)。

此复。

附件:阳新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附件:

阳新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

程用地

商品

住房

用地

1

2

3

4

5

6

7

8

9

1 0

534.36

30.15

260.3

82.79

2.08

80.71

48.77

111.5

0.78

0.07

其中:

新港

218.54

1.68

185.52

1.30

1.30

9.74

20.30

/

/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CB/ T 21 01 0- 2007 ) 一级类统计;

2、区级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上报;

3、第1栏=笫2栏+笫3栏+笫4栏+第7栏+笫8栏+笫9栏+笫1 0 栏;第4栏=笫5栏+笫6栏;

4、住房用地(第4栏)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第5栏)必须与附件2、附件3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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