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简体中文
- 无障碍阅读

热搜词:

名 称: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0404 发布日期: 2019-03-2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生产、改装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交通秩序,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在生产、流通领域杜绝无照经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行为;彻底根治在生产、流通流域生产、销售不合格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大力打击在销售环节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行为,逐步实现市场主体自觉维护交通安全这一目标,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把此次工作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胡坤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新木任副组长,原消保分局局长熊启松任办公室主任,柯于栋、刘刚猛、徐志强、张光华、漆龙均为工作专班成员的领导小组。此次专项整治由原各工商所按照辖区监管的原则负责。
三、工作重点
(一)无照经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二)以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诈和误导等不法手段进行销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违法行为;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违法行为;
(四)销售“三无”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的违法行为;
(五)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摸底排查工作。各原工商所按照原辖区监管的原则,对所辖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登记好存量。(时间要求:3月底完成,并报整治领导小组办)
(二)开展电动车市场检查巡查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原工商所应对本辖区内的电动车生产、销售单位实行地毯式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要以检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帐两项制度为手段,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来源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以及产品标识、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等。(时间要求;3月初到5月底)
(三)重点打击违法行为。各原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针对以上5大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时间要求:4月初到5月底)
(四)加大宣传,正确疏导。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严重危害了社会交通安全,影响了我县的市容市貌,通过宣传引导的方式,逐步让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退出阳新市场。
(五)发挥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原工商所要对辖区内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生产商、经销商进行宣传,指导经销商自觉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此次专项行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原各工商所要充分履职工作职责,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制追究机制。对整治行动不力,没有完成整治任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及时收集和汇报信息。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和反馈工作信息。适时编发工作动态;并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