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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8·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yjglj/2024-00004 发布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8·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2022年8月21日7时43分左右,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二车间西侧便道发生一起铲车碾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3万元。2022年10月20日,阳新县人民政府对《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8·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安办〔2020〕7号)等有关规定,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委托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依法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8月7日,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作为重点评估内容,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方面进行核查,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无人员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1月,阳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处以3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收缴并结案。

(二)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6月,阳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汪文胜处以上一年度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共44000元),已完成收缴并结案。

四、相关责任人员企业处理落实情况

1、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对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盛荣、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盛秋生、湖北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二车间负责人王壮元已给予严肃处理。

五、监管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阳新县富池镇党委委员许胜宗已向阳新县富池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阳新县富池镇委员会已给予阳新县富池镇经委办主任张俊杰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六、相关政府部门责任追究情况

富池镇经委办已向富池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措施情况

金昇昌钙业有限公司一是根据本企业特点制定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二是对一线员工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予录用;三是定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及聘请中介专业服务专业人员对各岗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并记录在案;四是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要有法定认可的专业资质;五是严格把关特殊岗位人员,对依法应当取得的执业资格的岗位必须培训到位和审查到位;六是做好禁行标志、安全围栏和安全提醒,教育引导员工从安全通道通行;七是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司的操作规程,车辆班组负责人必须在每天交接班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工作状态登记在造册确保安全后,下一班使用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上岗。

(二)政府监管部门整改措施情况

富池镇人民政府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形成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意见如下: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富池镇迅速召开安全生产整改专题工作会,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确保安全生产整改或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成立了安全生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2、多措并举,压实责任。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特别加强对施工作业的协调联络与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严格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技能培训与考试,做好自保互保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

3、强化监管,筑牢红线。富池镇安委会下设应急管理站,主要对辖区内石油危化及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其中非煤井下矿山企业3家,采石场3家,卫华企业5家,工贸企业16家。检查人员定期邀请湖北四海同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家一同前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初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消除隐患,同时会在整改期限内组织专家开展复查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确保闭环管理,切实消除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八、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依据县政府批复意见,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和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相关企业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有关被评估单位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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