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富池浙江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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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yjglj/2026-00005 | 发布日期 | 2026-09-02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
2025年4月5日,黄石中安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在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
2025年7月29日,阳新县人民政府对《阳新富池浙江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安办〔2020〕7号)等有关规定,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委托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依法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4月29日,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作为重点评估内容,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方面进行核查,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无人员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已全部落实。
(二)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已全部落实。
四、相关责任人员企业处理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五、监管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六、相关政府部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七、事故调查报告社会公开情况
《阳新富池浙江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已于2025年8月5日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
八、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措施情况
黄石中安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题工作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吊装、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每班开展班前会教育、现场风险辨识;严格新进人员关口管理;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分包公司资质和人员资质进行了审查符合要求。落实高危作业安全交底及工作许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每周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月度检查;严格落实违章违制行为考核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落实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二)政府监管部门整改措施情况
阳新县富池镇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已全面完成整改。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梳理监管薄弱环节,强化常态化、精准化监管;加大对辖区矿山企业及外包单位安全检查频次与力度,重点核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操作规程、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建立检查台账与隐患整改闭环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属地安全监管效能。
八、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依据安委办批复意见,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和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相关企业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有关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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