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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富池广东恒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4”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yjglj/2026-00006 发布日期 2026-09-02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阳新富池广东恒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4”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2025年5月4日,阳新县富池镇娲石绿色建材产业园1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2025年7月29日,阳新县人民政府对《阳新富池广东恒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安办〔2020〕7号)等有关规定,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委托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依法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4月29日,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作为重点评估内容,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方面进行核查,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无人员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已部分落实,广东恒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未完成缴款。

(二)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已全部落实。

四、相关责任人员企业处理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五、监管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六、相关政府部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七、事故调查报告社会公开情况

《阳新富池广东恒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已于2025年9月22日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

八、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措施情况

广东恒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资质和劳务资质,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未见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企业建立了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办法、资质与安全管理审查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安徽信义电源有限公司已建立分包单位资质与安全管理审查管理制度,完成对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全面审查。

已将外包队伍纳入统一培训管理并制定分包单位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办法,完成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细则,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票证许可及现场监护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到位。

(二)政府监管部门整改措施情况

阳新县富池镇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已全面完成整改。已将电力能源工程行业纳入专业委员会监管范畴,完成监管职责梳理与边界划分,明确各部门监管任务与分工;持续加大检查指导频次与力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隐患滋生蔓延。

八、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依据安委办批复意见,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和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相关企业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有关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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