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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白沙枫树下村铜矿“6·8”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yjglj/2026-00007 发布日期 2026-09-02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阳新白沙枫树下村铜矿“6·8”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评估报告

2025年6月8日,阳新县白沙镇枫树下村铜矿-350m采场发生一起一般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7万元。

2025年9月30日,阳新县人民政府对《阳新白沙枫树下村铜矿“6·8”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安办〔2020〕7号)等有关规定,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委托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依法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4月29日,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作为重点评估内容,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方面进行核查,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无人员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阳新白沙枫树下村铜矿暂未完成缴款。

(二)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已全部落实。

四、相关责任人员企业处理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五、监管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六、相关政府部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实。

七、事故调查报告社会公开情况

《阳新白沙枫树下村铜矿“6·8”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已于2025年11月6日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

八、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措施情况

阳新白沙枫树下村铜矿已要求配齐“五职”矿长、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已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清单,已厘清实际控制人与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各自职责;已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着重提升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能力,已制定考核标准和录用机制,已严格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强化特种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进行监护,严格落实特种作业票证审批制度;已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明确各作业地点安全风险等级,依据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按照“五落实”整改隐患。

(二)政府监管部门整改措施情况

阳新县应急管理局加强了对事故隐患整改的指导,对涉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实行了备案;6月9日,阳新县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矿山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该起事故的有关情况,并对后续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降低枫树下村铜矿监管等级,由C级降至D级;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制定了执法计划。

2025年8月22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统筹协调行业内优秀企业开展一对一对口帮扶工作,通过经验传授、技术指导、管理示范等方式,帮助事故企业全面整改提升、补齐安全短板,尽快恢复安全生产秩序;坚持常态化安全监管,对辖区矿山实行每月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精准排查风险、闭环整改隐患,全程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落地见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强化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持续提升矿山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八、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依据安委办批复意见,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和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相关企业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有关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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