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白沙镇山东炒货大卖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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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1-00032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白沙镇山东炒货大卖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4APF8J7K,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1年湖北阳新县县抽抽检计划,2021年6月2日,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受托对当事人待售的“鑫清依”绿豆糕进行了县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XC21420222483910143)。经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NO:(2021)SP-0187),上述批次绿豆糕(霉菌)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7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2021年5月3日,从武汉市黄陂区辉龙副食商行,购进10件绿豆糕,进价50元/件,10斤/件,销售价8元/斤,已售完,销售金额80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产品已全部售完,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9月1日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元,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由于销售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性不强,工作不细致,保管储存不当,长时间放置在潮湿处,造成霉菌超标。
整改情况:1.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 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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