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阳新县浮屠镇邓氏菜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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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107062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浮屠镇邓氏菜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4CKFHTOF,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6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阳新县公共检测中心等,由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节前市场食品安全例行抽样检查,对阳新县浮屠镇邓氏菜园销售的黄豆芽进行抽样检测。2021年9月15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NO:12021H5659号检验报告,认定阳新县浮屠镇邓氏菜园销售的黄豆芽非法添加化学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9月2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该豆芽的检验报告书,由阳新县浮屠镇邓氏菜园法人邓乾书之妻石水秀签收。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上述不合格的黄豆芽当事人共购进5斤,2021年8月26日早上销售1斤,剩下4斤全部被抽样处理,期间未接到食用该黄豆芽的投诉和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 市场再无该不合格食品留存,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2021年10月27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未能对购进的农产品进行查验义务。
五、整改情况:
(一)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整改。
(二)已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进行整改。
(三)加强自身食品安全学习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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