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黄氏花果王水果店(黄文龙)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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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2-107926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黄氏花果王水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4D6M527H,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30日,我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香蕉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2年9月15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12022H6496),当事人销售的香蕉噻虫嗪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9月20日我局收到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12022H6496),2022年9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阳市监检告字[2022]40号),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共购进4箱香蕉,每箱10斤左右,,销售价格5.8元/斤,销售金额22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时,抽检当日所购香蕉己售完,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该批香蕉供货商的有关证照和发票,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没有产品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10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0元,并处罚款478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由于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不能保证购进食品的安全。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召回。
五、整改情况:
(一)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整改。
(二)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保证购进食品的安全。做好食品销售记录,防备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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