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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新甘露纯净水厂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2-107931 发布日期 2022-12-29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新甘露纯净水厂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新甘露纯净水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48F6202B,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1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托对当事人2022年9月20日生产“新甘露纯净水”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数量:6桶。2022年10月13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12022l6012),证明上述批次“新甘露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标准指标n=5,c=0,m=0,实测值:0.0.52.0.0,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17日我局收到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12022l6012)并于2022年10月19日将上述检验报告及《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阳市监检告字[2022]41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以7元/桶的价格将2022年9月20日生产剩下94桶“新甘露纯净水”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658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召回公告),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12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58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由于当事人管理不严,生产人员不负责任,重复使用PC桶用时所用的清洗剂不到位,导致铜绿假单胞菌未达标。  

五、整改情况:

(一)该厂对厂房进行整改

(二)该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该厂对部分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更换更新

(四)该厂PC桶等设备进行消毒

召开从业人员学习厂的质量手册,宣读厂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提高全体职工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再有产品质量不合格出厂的事情发生。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 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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