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北方华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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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51164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方华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32MA489ERR13,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0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受托对当事人生产的油豆腐乳(生产日期:2023-03-20,规格型号:700克/瓶)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GZJ23420000486830263”,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当事人于2023年1月14日生产加工红油豆腐乳100瓶,规格型号:700克/瓶,销售单价22元/瓶,销售方式:网络销售。截止5月25日止,当事人已将该批次检验不合格的红油豆腐乳在网上全部销售完毕,货值2200元。无产品可扣押及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6月21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52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为方便保存,在红油豆腐乳中添加了少量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企业整改情况:
1、停止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来延长红油豆腐乳的保存期。
2、改用优质白酒来封存红油豆腐乳。
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截至目前,该企业仍在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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