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鑫食尚美食城(马志勇)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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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4-00008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鑫食尚美食城(马志勇)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已经核查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阳新县鑫食尚美食城销售的“小米辣(盐水渍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3420222486941081ZX”,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12月18日日阳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阳新县鑫食尚美食城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兴国镇中心集贸市场经营户叶妹宝处以63元购进20袋小米辣(盐水渍菜),当事人以全部销售完毕。阳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进货查验记录工作。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阳新县鑫食尚美食城(马志勇)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进货时没有索要供货商提供的产品的检验报告;2、没有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企业整改情况:1、进货时向供应商索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截至目前,该企业仍在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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