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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处理雅仕兰庭5号楼违法建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4 09:45 来源: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经查,位于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兴国高中西侧的“金马·雅仕兰庭小区”5#楼底层(靠近3层住宅楼位置)2019年12月规划验收时为消防通道,现消防通道已封闭,违法改建为商铺。经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处建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审批手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经现场勘查、调取房产登记信息及核实相关证据,阳新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795915799X,法定代表人:马辉金)涉嫌为该处违法建设的建设人或权利人。 

为查明事实、依法处理,现督促该违建相关责任人(包括建设人、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不动产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于阳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地址: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大道西26号,综合执法二中队)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逾期未主张权利、未接受调查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认定违法建设事实,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本机关将报请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费用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由后续确认的责任人承担;违法建筑内财物逾期未清理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相关当事人务必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任何阻碍执法、妨碍公务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柯建立、李 晟  联系电话:18507231899、18062910450联系地址: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大道西26号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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