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经济开发区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我局对2026年度经济开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15%的比例进行抽查,结合省招标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分析,现将抽查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宏腾公司)
其业务员陶阳阳在代理阳新县202403022号工业用地土地平整工程监理服务(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768001001)中,初步核查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按省标准文本评分制作的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二、湖北哲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玮公司)
其业务员王文卿在代理阳新县202403022号工业用地土地平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751001)中,初步核查存在: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按省标准文本评分制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2. 项目为土地平整市政工程,业绩要求为建筑工程业绩,前后表述冲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业绩条件应当与招标项目实际工程特征相匹配,不得设置与本项目实施无关的业绩门槛。
三、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基公司)
其业务员柯林芳在代理阳新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管渠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796001001)中,初步核查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按省标准文本评分制作的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四、湖北谷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东公司)
其业务员曹琪在代理阳新县经济开发区横港北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753001001)中,初步核查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按省标准文本评分制作的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五、湖北瑾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瑾辰公司)
其业务员李尚伟在代理阳新县年处理15万吨再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生产项目厂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755001)中,初步核查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按省标准文本评分制作的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上述5家机构在接受代理服务后,未做到尽职尽责,发布的招标文件或多或少都存在瑕疵,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依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对上述5家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受到通报的机构,严格执行省标准文本和今年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学习培训,认真检视制作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标人做好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招标人主体责任指引》中的有关要求。杜绝排他性条款和不按照标准文本制作招标文件的情况再次发生。“他山之石,可以为错、可以攻玉”,其他代理机构要切实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能制作一份高标准的招标文件。
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