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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房屋市政领域 招标投标违规问题通报(一)

发布时间:2026-09-21 10:09 来源: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湖北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阳新县高铁新区地下管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招标中存在招标文件异议答复超时的问题

经我局调查核实,湖北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的阳新县高铁新区地下管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项目编号E42020000670500mk001001)招标过程中,在投标公司提出异议后,异议答复超出法定时限,影响项目正常流程。

二、湖北兴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阳新县黄颡口中学学生宿舍工程招标中存在招标文件异议答复超时的问题

经我局调查核实,湖北兴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的阳新县黄颡口中学学生宿舍工程(项目编号E4202000067500264001)招标过程中,在投标公司提出异议后,异议答复超出法定时限,影响项目正常流程。

上述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现予以通报。另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第六条、七条之规定,依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记分标准,我局决定对上述机构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Z-A-1000)实施量化记分1分,量化记分周期为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希望受通报的机构,严格执行省示范文本和今年1月1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学习,检视制作的招标文件,不再发生类似错误,配合招标人做好招标文件公平竞争性审查和《招标人主体责任指引》中的有关要求。其他代理机构也要引以为戒,互学互鉴,学思践悟,提高执业能力水平,切实制作高质量的招标文件。

特此通报。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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