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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5738 发布日期 2017-09-12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的工作方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6】12号)、《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市、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县政府办(阳政办函【2017】42号)文,针对全县在建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观测记录:汛前、汛中、汛后开挖基坑及场地面测绘数据,天气和降水量实测数据。(附影像资料)
(二)施工阶段的各参建单位:汛期值班值守制度,人员通讯联络情况,主要负责人参加管理观测情况。
(三)防治与应急:突发应急预案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编制情况,出现险情灾情的处置及汇报情况。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6月22日开始至9月份结束,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二)现场检查及同领导督查组相同步的方式,收集以上各检查内容,汇总检查书面材料,实行每星期汇报制。发现及收到的险情、灾情时及时上报,将此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企业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不预先通知。
三、检查小组建立
检查组由住建局组织成立,安全监察站分为两个组,对各自监管的项目进行检查。组长:刘杰,副组长:朱朝阳。
第一组成员:胡波、陈路、吴德斌、汪浩,
第二组成员:徐文斌、魏世轩、张森森、刘武。
四、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各项目自身做好汛期防治安全生产记录、观测记录,以先防再治为前提,杜绝危险作业。
(二)检查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收集汛期防治工作违规作业情况材料,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三)各企业各项目积极配合检查,主动上报险情、灾情。接函后落实临时机构,以文件形式上报我局相关负责及值班值守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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