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我县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整治成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创卫攻坚行动指挥部决定在春节前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二、活动范围 城区“一镇两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各单位门前、庭院、办公场所和“路长”责任制划分的包保路段;镇(区)集镇街道、村庄。
三、任务内容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优势,以“全民参与大扫除,干净整洁迎新年”为主题,组织发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大扫除、大整治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清爽、舒适的新春环境,让返乡亲人切实感受到阳新的巨大变化和城乡新面貌。
一是开展城区街道大清洗。各相关职能部门、权属管理单位,尤其是城管执法部门及各个环卫保洁运营公司要组织力量重点对城区主次街道和人行道路面、交通护栏、安全岛、立交桥和天桥护栏、绿化带及隔离栏、公交站台、垃圾箱(桶)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清洗除污,擦洗各种栏杆、果皮箱、公交站牌等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和沿街商铺、居民小区、街巷墙体、住户门窗等处乱涂乱画及非法张贴宣传品。
二是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公安、交通、城管、住建、工商、环保、食药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节前、节日期间城乡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容秩序、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期间,要组织力量对城区街道、绿化带、树围、人行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杂石渣土及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的杂物等进行全面清除;对城区各主次干道特别是人流、车流、物流密集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步行街、兴国大道中下段等街区和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及镇(区)中心集镇、公路沿线集镇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进行规范整治,做到摊位划行归市,摆放整齐,卫生整洁,无占道经营,无车辆乱停乱靠,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
三是开展清洁家园大行动。各镇(区)、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集镇街道、公路沿线、村庄“四边”(路边、屋边、山边、水边)、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整洁卫生,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城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门前四包”和“路长”责任制,组织干部职工到所辖路段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活动,并对本单位的楼道、庭院、地面、墙面、阳台、厨房、食堂、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清洁,做到无暴露垃圾、烟头,无乱贴乱画,办公桌椅安放有序、文件物品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序。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卫生大扫除活动,认真做好迎新春卫生大扫除活动的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公共环境、单位、居民社区、村庄和家庭卫生大扫除活动,以整洁卫生的城乡环境,干干净净喜迎新春佳节。
(二)大力宣传,全民参与。宣传部门及城管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并以此为契机,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引导全县人民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集中整治,突出重点。要把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卫生死角和清洗交通护栏、垃圾桶(箱)等公共设施作为重点,切实落实“门前四包”和“路长”责任制,做好单位院内和包保路段的环境清理工作,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四)亮化美化,营造氛围。为做好春节期间城市亮化、美化,各单位要在门前悬挂欢度春节灯笼,安装、检修墙体霓虹灯或彩灯,确保亮化正常,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五)加强督查,注重实效。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五城同创”指挥部、县创卫攻坚行动指挥部和县爱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活动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单位卫生、责任区卫生及分配任务不落实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在电视、报纸上曝光。各镇(区)要结合实际,对本镇(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镇(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期间信息沟通及卫生大扫除活动总结,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并于2月13日前将活动有关图片资料及情况总结报县创卫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7322119,电子邮箱:CWGJZHB@163.COM)。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