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阳新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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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fpb/2020-00007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机构 | 县扶贫办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镇(区)人民政府:
经比对国办系统在校生情况与“雨露计划”系统数据,并经线下调查核实,各镇(区)不同程度存在雨露计划“应助未助”现象,为贯彻落实,按照《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生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要求,实现我县中高职雨露计划补助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全面兑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助对象
此次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2020年春季学期入学以来,我县接受中、高等职业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进一步明确学历资格:1.必须是中职和高职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生、非全日制大专(函授或成人自考)、本科生、研究生等均不在补助范畴。
二、明确补助标准
按照每个学生(中职、高职:1500元/学期)标准进行补发,但不能重复补助。
三、明确补助程序
严格履行“户申请、村审核、镇复审、县审批”的程序进行线下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阳新县教育扶贫贫困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
2.阳新县教育扶贫助学资助学籍证明(附件2)。
3.阳新县建档立卡学生统计表、发放表(附件3)。
4.在校生学籍证明(附件2)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pdf格式打印版),对于帮扶干部上门做工作后仍然不愿意配合,自愿放弃的贫困户,应填写放弃情况说明(需本人或户主签字),并做好存档工作。
5.全国扶贫系统2020年度户表截图。需体现目前在校生情况,并经乡镇扶贫办系统业务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已毕业的但符合当时补助条件的非在校生需进行简要说明。
6.各行政村和镇(区)公示照片。需统一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近景照片需看得清楚学生名单,远景照片需证明在相关扶贫公示栏张贴。
四、明确要求
(一)立即开展。各镇(区)要立即开展此项工作,严把申报、审核、审批关,杜绝优亲厚友等不负责任行为;申报、审核、审批和公示等程序必须在6月20日前结束。
(二)压实责任。1.要压实帮扶干部责任。要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要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确保贫困家庭普遍知晓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和申领补助办法,并能顺利通过此次申报,确保“应补尽补”,不得再次出现漏补现象。2.要压实扶贫专干和镇(区)扶贫办责任。扶贫专干和镇(区)扶贫办要利用系统审核和数据比对功能,严格进行把关,既不得出现非贫困人口获得补助现象,也不得出现学籍条件不符合人口获得补助现象,还不得出现国办信息系统在校生情况与实际不一致现象,更不得出现重复补助现象。
(三)纳入考核。此次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家庭,应该全部及时得到扶贫助学补助。
(四)接受监督
1.接受群众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镇(区)扶贫办公示栏和县扶贫攻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扶贫办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2.接受审计监督。在扶贫审计验收或检查中若发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补助对象,要及时追回资金,同时对于套取、骗取雨露计划职业补助扶贫专项资金的有关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移送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五、时间安排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每学期标注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籍信息后,各地要在两个月内完成补助对象认定工作。2020年因疫情影响,各地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对象要加快认定,补助资金发放可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分批次审核发放。补助资金于2020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六、开展其他工作
(一)摸底调查。各镇(区)要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对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雨露计划职业补助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和预留提供基本依据。
(二)经验总结。各镇(区)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做好相关信息宣传和报送工作。 雨露计划既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镇(区)务必抓好关键环节,做到全程精准,把好事办好。
联系人:邱永利; 联系电话:18671391666 QQ:659655306
阳新县扶贫办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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